處理消費者爭議算是公務中屎缺中的屎缺吧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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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某電商的話:
雖然你支持我們很久 你是我們健身房六年的會員
但我要退你錢你又有要求 要把贈送的會籍也退
我的健身房是全台灣所有健身房裡面退錢最阿莎力的一間
你說臉部辨識會有個資的問題要退會籍
這我沒辦法接受 這是原則問題
未來如果各位還有問題 麻煩去找消保官
如果你有意見就去找消保官 消保官說退我就退

直接講白了某電商這段話完全可以說台灣業者不要臉作風
某電商很明顯知道他違反法規,但他又不承認,要消保官一件一件開協調會說明
才退,這種惡劣手法可以大量減少消費者辦理退款的申請(因為怕麻煩)。
反正就是抓住台灣行政機關很怕罰業者的投機心態(因為程序極度繁雜),反過來利用
公務員的一種惡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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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23-06-16
既然你都說某電商的作法違反法規,那主管機關怎麼能因
程序極度複雜而畏怕。是說某電商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最近
才因行政怠惰被叮滿頭包,依法行政沒那麼難,有壓力就
錄音蒐證。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3-06-17
推1F大大,都做公務人員了還怕依法行政麻煩??
Jacky avatarJacky2023-06-17
哪個電商無法無天就說出來給大家參考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3-06-18
法律沒規定啊,依法行政勒,依法行政就是電商沒違法這叫消
費爭議
Puput avatarPuput2023-06-19
順便說一句,沒有罰則的法律規定等於沒規定等於合法
Gary avatarGary2023-06-19
法院民事庭、民事執行處笑而不語
Emily avatarEmily2023-06-20
行政機關處理的是行政類制裁 民事紛爭協調頂多盡盡人事
Tom avatarTom2023-06-20
民眾若受到電商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 請民眾打民事官司
Leila avatarLeila2023-06-20
至於你說電商違反(行政類?)"法規" 是哪部法哪一條你說啊
Eartha avatarEartha2023-06-20
蠻屎的,民眾只會打電話威脅承辦人,然後不敢去找事主
打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