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關係: A公司(在國外)-向B公司下訂單出貨給D公司
B公司(在國外)-向子公司C下訂單出貨給D公司
C公司(在台灣)-製造商,接受B公司訂單,安排出貨到D公司
D公司(在台灣)-實際收貨者
事由: 因為B在台灣有買賣行為,產品須先過水到香港forwarder再安排回台灣D公司
問題:1.出口提單上 shipper是C公司
consignee是C公司香港的某客戶E公司
(實際上並無出貨到E公司)
2.出口INVOICE bill to B公司
ship to E公司
3.進口提單上 shipper是B公司
consignee是D公司
4.進口INVOICE bill to B公司
ship to D公司
以上4點是我的想法,不知道在報關和請款上是否會有問題
因為才剛接觸國貿領域,很多地方都還在學習,請高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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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在國外)-向子公司C下訂單出貨給D公司
C公司(在台灣)-製造商,接受B公司訂單,安排出貨到D公司
D公司(在台灣)-實際收貨者
事由: 因為B在台灣有買賣行為,產品須先過水到香港forwarder再安排回台灣D公司
問題:1.出口提單上 shipper是C公司
consignee是C公司香港的某客戶E公司
(實際上並無出貨到E公司)
2.出口INVOICE bill to B公司
ship to E公司
3.進口提單上 shipper是B公司
consignee是D公司
4.進口INVOICE bill to B公司
ship to D公司
以上4點是我的想法,不知道在報關和請款上是否會有問題
因為才剛接觸國貿領域,很多地方都還在學習,請高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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