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陸合同回台提告?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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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ice2 (alice2)》之銘言:
: 我跟我同事9月到杭州工作,
1.從九月到現在,連工作的工資(?)是多少都不知道嗎?
: 最近才知道我同事跟大陸投資方的合同被當初介紹我們來這的人冒簽
2.你用的字是"大陸投資方",請問你朋友是接專案過去嗎?
: 合同上的金額跟我同事實領的工資落差有點大
: 因為這邊的工作快結案了
: 大概這個月底或1月初就回台灣
: 想問能拿著這份合同回台灣告她嗎?
: 同事去問過西湖法院,說要60多個工作天..
: 謝謝!
由你保留很多的用字遣詞來看,我大膽的假設一下....
(在公堂之上都可以假設一下,在WIC版假設一下應該不犯法吧?)

1.你們兩人是從事以接CASE為主的行業,計費方式應是case by case

2.這次接到對岸某公司(中外合資?)外包的工作

3.經過中間人轉介紹工作給你們,並未與該中間人簽訂任何書面協議,
僅通過中間人口頭承諾而同意接案(未直接與業主直接接觸)。

4.你們原本接受中介所提出的價金,但卻於專案工作期間自業主方得知
中介與業主所簽訂的勞務合同價金遠高於支付給你們的費用。

其中牽涉到的問題很多,最重要的幾點是:

1.你所謂的"冒簽",是指中介與業主所簽合同是用你們的名子嗎?

2.你們有無與中間人簽訂合同? 有無授權或涉及中介費用?

3.所謂的勞務費用價差是多少? 有追討的價值嗎?

4.你目前的專案是否已經結束? 業主是否已經將全部費用結清給中介?

5.若合同為中介名子所簽,是否有註明轉讓或中介費用?

建議可以考慮直接向業主談這些問題,看業主是否有誠意解決。
當然請先自己釐清我問的那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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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1-12-24
佛心阿~推你~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12-27
我是看ID應該有關鍵字.....吧...... 科科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12-31
如果原PO夠聰明,也可以藉機在本版推銷一下自己,
Gary avatarGary2012-01-05
搞不好最後大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1-06
看了自介,是影視這行,那就更麻煩了。建議先看仔戲合約
Rae avatarRae2012-01-10
然後,律師一審要五到十萬,而且這case肯定很麻煩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1-12
妳確定要花上這些成本嗎? 很糾結吧~祝福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