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問問題^^
最近收到一件有趣的案子
非律師的A君受讓原告B部分債權後以原告之姿加入訴訟
(受讓的數字非常低,低到想要站起來付現金給他)
更有趣的地方是原告起訴1xxx萬,然後部分請求5萬
身為對造律師當然覺得這樣實在取巧
可是翻了相關法條卻發現這好像是灰色地帶
請問各位道長有遇到類似的情況嗎?
如何處理為當?
先謝謝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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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一件有趣的案子
非律師的A君受讓原告B部分債權後以原告之姿加入訴訟
(受讓的數字非常低,低到想要站起來付現金給他)
更有趣的地方是原告起訴1xxx萬,然後部分請求5萬
身為對造律師當然覺得這樣實在取巧
可是翻了相關法條卻發現這好像是灰色地帶
請問各位道長有遇到類似的情況嗎?
如何處理為當?
先謝謝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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