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商標要注意什麼才能獲准註冊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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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因為本身是從事商標專利申請工作,最近發現有蠻多商標設計師設計出來的商標,
雖然很漂亮,但卻不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導致客戶將之申請商標註冊時,慘遭
智慧財產局駁回的命運。茲整理商標設計時注意事項如後,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商標設計應注意事項》

1、不可用商品本身的說明文字或圖形作為商標:

商標法禁止以商品本身的名稱、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有關商品本身的說明申請
註冊,因為商品的說明是業者可自由使用的,若由一人獨占使用,顯然違反公平競
爭原則,所以設計商標要避免單純的商品說明作為商標。例如以「殺蟑」使用於殺
蟲劑,「潔淨」使用於洗衣粉等均為該使用商品的說明,均不得申請商標註冊。但
「克蟑」、「一匙靈」使用於該等商品,因非業者習慣上或事實上所使用,亦非直
接明顯表示商品之說明,故得作為商標。


2、不可與他人註冊在同一或類似商品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

要避免與他人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於設計前應先作商標近似檢索。申請人
可上智慧局網站查詢,或委託商標代理人代為檢索。至於商標檢索的方法與技巧,
等我有空在專文論述。


3、不可以他人著名商標作為商標名稱:

保護著名商標為國際趨勢,我國亦然,商標法並列為禁止註冊事由。著名商標保護
不以在我國註冊為限,只要已為我國相關消費者普遍認識即已足,且其保護不以相
同或類似商品為限,尚及於不類似商品。


4、不可用易使消費者對其商品的內容、性質、品質、產地會發生誤認誤信之虞的
文字、圖形作為商標:

例如以「烏蔘」使用於雞肉商品會使人誤認為其商品含有人蔘的成份;以公賣局紅
標米酒的「紅標」二字使用於藥酒商品會使人誤認其商品為米酒或含有米酒成份;
申請人為新竹香山地區的酪農卻以「初鹿」使用於鮮奶商品,則有使人誤認其商品
係產自台東初鹿而對其產地產生誤認之虞,均為商標法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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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公平交易的舞台上,智慧財產權是要角。
它被仿冒、被侵害。它為競爭伎倆穿針引線,以合法掩護非法。
它是法院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常客。
我的格子:http://tw.myblog.yahoo.com/cattila-092849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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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09-08-15
值得參考留意~ 推!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8-20
很實用的資訊,感謝您!!如有商標註冊問題再請教妳!!\^o^/
Kama avatarKama2009-08-21
這個我要說句公道話,很多時候是設計師知道,但是案主硬要
照他意思來,後來申請沒過以後再來罵人甚至向設計師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