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特教班補助款 2名老師未貪污但涉詐欺 - 公職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6-16T12:10
at 2010-06-16T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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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147772
【2010/06/16 11:11 報導 】
私立協和工商黃姓老師,在擔任輔導中心主任期間,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但受限
教育部補助款太少,夥同另 一名老師找了學校主管當人頭,詐領經費六十萬元。全案經
過檢方調查,發現兩人將請領的錢,全數發給上課的老師,並沒有侵吞一毛錢,不涉及貪
污,最後只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杜大澂報導)
私立協和工商接受教育局委託,辦理特殊教育,並且成立特教班,由輔導中心黃姓主任負
責。不過,雖然教育部每年補助每班120萬元,但黃老師受限學校人力不足,排課的時候
,只能找其他老師幫忙教課,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之下,為了爭取更多的錢,他想了變通方
式,找來張老師在申請補助款上,將學校行政主管排進教師名單,詐領特教班補助款。
教育局事後清查發現有異,報請檢調單位偵辦。檢方發現,兩人從民國九十三前開始,兩
年內溢領六十萬元,不過,卻沒有放入自己口袋,全數發給上課老師,因此,認定沒有貪
污事實。台北地檢署將全案偵結,只以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6160063&pType0=aALL&pTypeSel=0
詐領特教鐘點費 2教師遭訴
20100616 12:10:1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市某私立學校黃姓主任及張姓教師,為推動校內特
教班業務,增加補助津貼,涉嫌製作不實授課清冊,向台北市教育局詐領特教鐘點費。台
北地檢署日前將兩人依詐欺罪起訴。
依教育部補助特教班的相關規定,對直轄市政府補助,每班每學年約新台幣120萬元,各
項費用須核實申請補助,不得擅自挪用。依台北市教育局的規定,特教班教師鐘點費為每
節400元,專任教師每月另領取1800元的特教津貼。
起訴書指出,黃姓主任和張姓教師自民國93年起,將自己及校長等多名行政主管列入特教
班教師名單,製作不實的教師鐘點清冊。這些行政主管並未實際授課教學,甚至不清楚被
列入特教班的清冊內。
起訴書表示,黃、張兩人在完成校內行政程序後,將不實的教師鐘點清冊呈報台北市教育
局,詐領特教鐘點費,自93年至95年間,總計詐得60萬餘元。
張姓教師指出,黃姓主任曾表示因為教育局取消特教班的行政費用,她要想辦法以其他經
費補助特教班老師的薪資津貼。
黃姓主任向檢方供稱,她在學校推動特教業務,有時須請其他行政主管或教師幫忙,但教
育局補助的經費不足,無法給予相關津貼補償,才用這種方式補貼鐘點費。990616
※ 編輯: PieceByPiece 來自: 61.228.240.35 (06/16 12:33)
【2010/06/16 11:11 報導 】
私立協和工商黃姓老師,在擔任輔導中心主任期間,負責推動特殊教育工作,但受限
教育部補助款太少,夥同另 一名老師找了學校主管當人頭,詐領經費六十萬元。全案經
過檢方調查,發現兩人將請領的錢,全數發給上課的老師,並沒有侵吞一毛錢,不涉及貪
污,最後只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杜大澂報導)
私立協和工商接受教育局委託,辦理特殊教育,並且成立特教班,由輔導中心黃姓主任負
責。不過,雖然教育部每年補助每班120萬元,但黃老師受限學校人力不足,排課的時候
,只能找其他老師幫忙教課,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之下,為了爭取更多的錢,他想了變通方
式,找來張老師在申請補助款上,將學校行政主管排進教師名單,詐領特教班補助款。
教育局事後清查發現有異,報請檢調單位偵辦。檢方發現,兩人從民國九十三前開始,兩
年內溢領六十萬元,不過,卻沒有放入自己口袋,全數發給上課老師,因此,認定沒有貪
污事實。台北地檢署將全案偵結,只以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6160063&pType0=aALL&pTypeSel=0
詐領特教鐘點費 2教師遭訴
20100616 12:10:1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台北市某私立學校黃姓主任及張姓教師,為推動校內特
教班業務,增加補助津貼,涉嫌製作不實授課清冊,向台北市教育局詐領特教鐘點費。台
北地檢署日前將兩人依詐欺罪起訴。
依教育部補助特教班的相關規定,對直轄市政府補助,每班每學年約新台幣120萬元,各
項費用須核實申請補助,不得擅自挪用。依台北市教育局的規定,特教班教師鐘點費為每
節400元,專任教師每月另領取1800元的特教津貼。
起訴書指出,黃姓主任和張姓教師自民國93年起,將自己及校長等多名行政主管列入特教
班教師名單,製作不實的教師鐘點清冊。這些行政主管並未實際授課教學,甚至不清楚被
列入特教班的清冊內。
起訴書表示,黃、張兩人在完成校內行政程序後,將不實的教師鐘點清冊呈報台北市教育
局,詐領特教鐘點費,自93年至95年間,總計詐得60萬餘元。
張姓教師指出,黃姓主任曾表示因為教育局取消特教班的行政費用,她要想辦法以其他經
費補助特教班老師的薪資津貼。
黃姓主任向檢方供稱,她在學校推動特教業務,有時須請其他行政主管或教師幫忙,但教
育局補助的經費不足,無法給予相關津貼補償,才用這種方式補貼鐘點費。9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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