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 - 工程師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1HwNVDR1 ]

作者: caviarpoooo (?) 看板: Salary
標題: Re: [問題] 試用期
時間: Sat Jul 20 01:30:49 2013


借用原標題請問

現在有發紙本offer的公司
都會寫明三個月試用
期滿後為正式
這樣嗎?
台積電 鴻海 長榮
也會這樣簽嗎?

我的疑問和原原po一樣
勞基法早就沒有的東西
這些大公司還是一樣大方的規定

果然○島台灣


※ 引述《tsec (每月捐給蘋果基金會50000)》之銘言:
: 法律上還是不成文的規定有的,連去中研院上班,都要先簽三個月的試用期聘書,
: 連中研院都這樣搞了,民營的那些亂七八糟的公司,當然會更亂搞.

--

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7-23
我部門招新人是有內規試用期三個月(薪水是一樣的)
Zora avatarZora2013-07-28
主要是看新人進來學習狀況跟能力是不是有符合需求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8-01
表現太差的會約談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8-01
沒有=隨便你規定 沒違反勞基法 10年都可以
Leila avatarLeila2013-08-05
有違反 就算試用期只有1天也不行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8-09
其實反過來想 單憑面試就完全了解員工實在是強人所難
John avatarJohn2013-08-13
在日本合約也有試用期三個月 薪水也較低
Poppy avatarPoppy2013-08-14
日本是日本,台灣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