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稅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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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假如AB律師是合署律師,在案件上都會互相支援,所以A律師的案件會同時掛AB律師的委任;B律師的案件也會同時掛AB律師的委任,不過實際上收費的只有其中一位律師,而兩位律師都沒有雇傭關係。

可是依照國稅局的查稅方法,相同案件絕對會同時出現在AB律師的執業所得清單裡,而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就此部分,應如何避免國稅局重複課稅呢?

實質上是A律師的案件,導致B律師被重複課稅的話,由A律師開具「B律師為無償」的切結書,或是直接去函說明哪些案件皆為A律師的執業所得而與B律師無涉,國稅局是否會採信?

還是每件案件都需當事人簽立「所委任的哪位律師(A或B)是無償」的證明才可以?

抑或有其他方法? 懇請各位先進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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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02-11
民案可以掛複代吧 刑案有賴道長板眾惹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2-14
謝謝a大,這的確是最有效的方法,不過假如不考慮複代理
的話呢?
Ingrid avatarIngrid2022-02-11
請客戶簽無償
Noah avatarNoah2022-02-14
謝謝s大,不過依照本文的情形,可能會有相當多件由此種
重複課稅的案件,如果都簽無償的話,會不會有國稅局直接
不採的情形?
Necoo avatarNecoo2022-02-11
老實說也不排除稅局會要求另一方收款證明,所以這樣
真的很麻煩。長期的話可以考慮開設合夥扣繳單位。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2-02-14
雙方律師互相出具證明書即可。
Joe avatarJoe2022-02-11
國稅局真的很煩 一句見解不同依現行法就可以自己蠻幹
Joe avatarJoe2022-02-14
沒用的,國稅局說你欠稅就是欠稅......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2-11
哪這麼麻煩?誠實申報就結了。
Zanna avatarZanna2022-02-14
不少稅務案件都是當事人認為自己誠實申報,國稅局認為不是
Iris avatarIris2022-02-11
請a律師出具證明書或切結 看國稅局採不採納嘍 不採納再
找當事人(如果我的話我會這樣做啦)要不然直接問承辦
Ida avatarIda2022-02-14
雖然大蓋機率只會要你提出證明文件 回到第一動
Hedda avatarHedda2022-02-11
反正就每年收到補稅單時的例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