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您好,我同學目前擔任警察已9個月多
今年有報考普考法律政風,請公假的程序已送至
人事室(假單及附上准考證影本),可是我同學今天
早上接獲人事室打電話知悉,因請的公假和職務上
無相關聯,所以不能請公假而要用自己的假別申請
Q1:
想請問各位,請公假考試一定要和自己的職務有關聯
才能請假嗎,憲法不是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嗎?為何學理和實務接合不起來呢?
Q2:請問有相關法令敘明公假和職務有相關才能請公假之
規定嗎?若是不服有何救濟方法?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