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公假吃大餐 北市府文康活動挨批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12.14 04:32 am
公務員有聯誼假 還享千元公費 / 尹智剛 鄭熹 台北市政府明年編列1億7264萬元,
供市府6.8萬位員工辦文康活動,每人每年1210元,除休假日,可請4小時公假。
但市議員發現,有公務員上班時間在市府周邊高檔餐廳吃喝、看電影,要求市府
檢討、修正,否則將在議會凍結預算。
市府人事處專門委員陳堯欽說,部分單位執行文康活動有偏差,如去高檔餐廳用餐,
「這不是我們樂見的」,會要求單位檢討改進。
市長郝龍斌天下午在「媒體有約」時表示,「台北市政府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
當時訂定時有其時代背景,現在看來的確不妥,也有檢討空間,已請人事處研究改進。
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昨開記者會,出示市府教育局、文化局、體育局近3年來文康活動
紀錄,部分員工去年至101大樓隨意鳥地方餐廳、台北艾美寒舍酒店或威秀影城聚餐
看電影。
梁文傑痛批,公務員上班時間拿納稅人的錢去吃大餐、看電影,還可請公假,照樣支薪,
「天底下哪有這種事」。吳思瑤說,社會氣氛撙節,盼郝市府主動刪減1億多元的文康預
算,否則,議會將全數刪除。
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明訂,在不影響正常業務情形下,得利用上班時間舉辦
,以公假登記;北市規定公假以4小時為限,高市規定每人每年最多請1天半公假,新北市
及南市則規定1天公假。
陳堯欽表示,去年11月28日市府規定員工申請文康活動,只能去北市以外的餐廳用餐,
仍可以在北市參與文化藝術展覽、球類競賽活動。但文康活動經費、辦法是否再調整,得
做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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