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不要被坑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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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ra21 (阿MIMI)》之銘言:
: 當事者是我的媽媽
請問令堂希望您這樣在網路上發文幫他..討公道..嗎?

: 他在台中一間托兒所待了8年多
: 但因為幼教老師資格有更改過
: 所以他不府合資格

我不了解這句話
八年多來 其實是二十年來 從來就只有因為就地合法 認定從寬延伸的品質參差問題

還從來沒有聽過本來符合資格 後來卻變的不符合的從嚴認定 還朔及既往...??

: 再加上幼稚園裡面出現了又號稱big mouth的老師
: 四處亂放風聲
請問誰號稱 是您還是幼稚園裡的同事?

再者

把離職原因歸咎於同事間的耳語 而令堂也做了八年多卻栽在八卦?

: 後來今年七月就被辭退
: 但好笑的事情在後面
: 他叫我媽去領薪水時籤了非自願離職書

這裡是關鍵

是簽的同時領薪水並且離職嗎? 那麼薪水中就應同時包含資遣費

否則

七月到現在只有一個月 雖說不太公平 但是還算在不定時契約的時限內
事情還不算真的結束


: 但沒給我媽遣散費
: 他說以前老師都沒拿阿

恩 你是對的

: 後來我覺得很誇張要替我媽討公道
: 他們還有股東會還跟我說是小公司

有股東會表示財權和產權是共同所有

跟大小公司無關

: 當初是他們要請我媽
: 卻把責任都推到我媽身上
: 說我媽如何又如何

我想 個人看法

令堂發生什麼事情 會從資深員工變成資遣員工
這之間的前因後果 可能才是關鍵

並不是您的爭取不對

但是

是不是應該坐下來 開誠佈公的討論一下
事情有沒有轉圜的餘地

: 重點是
: 他還很不要臉跟我說教我媽回去上班

1.不定期契約的時效是三十天 只要雇主重新提出聘任
而令堂不願意
那麼 因為解雇的事實已經消失 是拿不到資遣費的

2.所以
我個人才會覺得這件事應該軟處理

請令堂回去上班 不就表示他們認錯 您的爭取是有效的嗎

和令堂報告 把敵意收起來吧

: 而且他還不把證明拿給勞工處
: 這樣我媽根本無法領到失業給付

同上

: 就是想要我家很慘就是了
: 然後他還狠狠的說他就是不會給我媽正明就為了不給遣散費

若令堂八年工作為真
那資遣費是月薪乘以八 至少20萬

一個一般的私立托兒所 突然要拿出二三十萬來 可能不是很容易



: 怎麼會有如此惡質的幼稚園
: 沒良心的老闆
: 真是超惡劣
: 希望不要再有大大被欺騙 (淚光) QQ~~~~
: . ↓ /
: `:.'.·︵○
: /﹀
: ≡﹀>

重申 我沒有替該托兒所說話的意思

但是從這篇文章的語氣和描述的過程 您和學校談判的過程該是針鋒相對吧

我開頭就請教令堂的想法 就是因為這個
您站在保護令堂權益的立場和資方爭取應有權益 也許理直氣壯

但是對令堂來說
他在那裡工作了近十年 從上到下都曾是他的同事 一定也有十分交心的好友
也許令堂要的不是錢

因為幼稚園老師要的多半不是錢

...................我們比較喜歡尊重和和諧 在必要的時候
我們多半的人會希望以更平和的方式
來處理嚴重的衝突
並且會朝向雙方都能認同的方向來思考....................


既然令堂有機會回去 該問的是令堂要有尊嚴的離開 還是要回去工作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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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0-08-15
老大 寫得很好...眼看你今天很有空XD...
Jack avatarJack2010-08-19
謝謝這位版大如此熱心回復我 但有些事情是無法說的那麼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