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這樣
我是替代役男,我們每個月都要做評量報表
然後今天股長忽然要求寫簽
要去更改我過去的所有報表...囧rz
要把數字改低,讓我的績效評量看起來很難看 orz
在這邊想請問一下
在公務體系裡面,可以這樣追回已經做好的報表嗎?? (主任還是主秘都核章了)
這樣硬幹下去,應該會發生法律上的問題吧 囧....
比較慘的其實是科員
因為股長不是自己寫 而是叫她寫 囧rz|||
這樣不管怎麼寫都會有問題阿....等於承認以前報表都做錯 XD
想請問有沒有人也碰過類似的情況
長官要求要追回以前的報表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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