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待過兩個服務業. 都是輪休性質(沒有週休)
第一個公司, 二月的春節照常營業, 所以沒有休年假,
但是那五天照常算例假, 所以雖然除夕, 初一等日不休假.
但是五天假會照算給我們, 也就是說加上二月原本有的六天休假,
二月會有11天休假 (若當月排不完, 可以下月再排補休)
第二個公司目前還不知道到底春節的假是怎麼樣的狀況.....
另外請問, 除夕, 初一上班, 有double pay嗎 ?
以上, 是看公司自己的制度?還是法律有規定呢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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