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有幸101年地特四等上榜,
但的確是在意料之外
而在放榜前仍然準備要考今年高普或地特,
現在上榜了,想打鐵趁熱,想在記憶仍在時力拼高考或地特三等,
但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
1.由於仍未報到,尚不清楚人事或休假,但我想今年應該是不用想會有什麼假可以請,
如此一來,高考考試的時間,或未來地特三等的時間,都有非假日的考試日期,
那我應該要怎麼辦呢?
2.「事假」是否不等於「休假」?
就我所知,事假好像有5天,休假則是照年資計算,不知道有沒有理解錯誤?
這樣的話,我可以請事假嗎? 請假理由可以成立嗎?
3.假設後來也成功上榜高考、三等,我能否不受綁約限制?
爬文發現好像沒有類似問題,故來提問,如有不妥我會刪文
先感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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