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人在美國找工作 發現到一個美商在大陸的工作機會很有興趣
但是應徵這個職位的先決條件是在當地authorized to work
我是解讀成"只要公司不需要幫你辦簽證 你也可以在當地合法工作即可"
(有點類似在美國工作他不要求你是公民 但你持有綠卡或庇護權可以合法工作即可)
爬了一下版上文章 還是感覺法規很混亂 (搞不清楚持有工作證/台胞證的權利差別)
我主要是想確定
是不是只要透過旅行社就可以辦簽證(台胞證?) 然後就可以合法在大陸工作?
謝謝各位不吝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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