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這樣的(外包)合約是否合理? - 網站
By Edwina
at 2010-07-14T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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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合約要雙方同意才行, 雖然是對方擬定的, 但你可以針對你覺得對你
不利的部份要求修訂, 橋到雙方都能夠接受為止.
除非對方很大, 大到"下港有名聲, 上港有出名", 公信力十足, 你相
信他的公正性, 不然的話要求修訂是很正常的.
※ 引述《mydearall (保持10公分的距離)》之銘言:
: 最近接了一個某公司外發flash網頁的活動案(畫面設計及畫面動態製作),
: 跟我接洽的是一位業務,當下我報的價格他說OK後,
: 他就說 這件案子很急,希望我可以馬上進行首頁設計,
: 在經過三四天修改後,大致抵定了首頁版型,今天跟我要了原始檔(PSD),
: 理由是不知道客戶那邊會不會再做細部修改,他們公司內部改比較快
: 又說因為客戶那邊說怕會來不及,希望我先開始做首頁動態,
: 並請我有空過去簽合約,我就先跟他要了電子檔看
: 推說這部份晚上和合約跟他一起談,打算若合約談不攏就不接了
: 由於之前都是跟熟人接的案子,幾乎是口頭約定就OK了
: 看了手上這份合約內容,覺得有幾項好像不太合理,
: 撇開
: 不曉得他是忘記還是...
: 我看裡面我報價的金額被”無條件捨去法”捨去了尾數之外(雖然只是幾百$)
: 怕是自己太多疑~SO截取部分我覺得有疑問的地方~想請大家幫忙看看
: (有點長~在此先和各位說聲不好意思^^”)
: ──────不好意思以下文字有些長之分隔線───────────
: 3. 甲方於本合約委託乙方所製作之網站之程式/設計、
: 以及因此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
: 包括且不限於本合約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第九條所約定之事項等,
: 均僅適用本合約之約定,雙方如欲變更或修改本合約已約定之事項及其約定內容,
: 應以經雙方用印(包括公司章及代表人章)之書面為之,
: 未經雙方以用印之書面所為之修改或變更,
: 不論其內容如何、亦不論是否已記載於雙方往來之電子郵件、
: 傳真或書面中,均不生效力。
: (((合約內容說”程式/設計”但其實我並沒有負責程式部分,是否需要註
: 明承包內容和案件名稱?)))
合約書當中要註明像這樣的描述: 乙方承做甲方所委託之標的物以及
施工驗收標準, 以雙方簽名同意之"xxxx設計規格書"所載明之圖樣所
示及文字內容為憑.
除了合約書外, 還要有一份由你(或甲方)所開的"xxxx設計規格書",
載明你所承做(或甲方所委託)的標的物之圖樣或文字描述, 規格, 以及
驗收標準, 給甲方(或乙方)確認, 同樣都要雙方簽名.
: (((所以這代表-所有來往的EMail或MSN紀錄都不能當成證據嗎?)))
白紙黑字加簽名比較有證據力吧? EMail 或 MSN 的內容都很容易變造,
目前有公正第三方願意擔保並提供這方面的記錄當證據嗎?
: 5. 對於委託之工作,如乙方未依所議定之期限完成交付、
: 所完成或交付之工作成果有瑕疵或錯誤、或有其他違反本合約約定之情形時,
: 甲方得拒絕收受、並得拒絕付款,如甲方及甲方之客戶因此而受有損害,
: 包括且不限於財產上之損害(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以及商譽之損失等,
: 乙方應負責賠償。
這條的後半段很扯, 建議對方刪了吧, 姑且不論甲方後面要主張損害之
事實就得自負舉證責任, 真的要告成也沒那麼容易, 就甲方委託給你所
要承做的標的物來講, 會不會造成損害早就可以評估了, 事先就能夠決
定要不要給你做, 甲方豈有把自己無法評估的損失風險轉嫁到乙方的道
理? 你又不是在做公共工程, 要負公共安全的責任. XD
: (((瑕疵或錯誤的界定?需要列明或有清楚定義嗎?)))
: 6. 本專案自驗收日起 12 個月內,由乙方負責本專案之相關程式除錯維護,
: 設計修改,以維持本專案;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收費。
: (((12個月的免費維護??!!大改也不用錢??!不是吧?!?!)))
這條更扯. 你一定要主張: 維護範圍以"xxxx設計規格書"的內容範圍為
限. 最多就是可歸因於乙方責任的瑕疵, 乙方需免費修訂. 至於超出
"xxxx設計規格書"的內容範圍之設計或施工上的任何"變更"(包括改字改
色改圖這些"小"動作), 得由乙方另行報價, 由甲方決定是否接受.
不然就乾脆在驗收後另簽維護合約, 維護合約當中載明收費方式及維護
範圍.
不過通常還是難免要配合一下客戶的要求, 做些免費的修改. 只是白字
黑紙保護你萬一被拗得太厲害時, 還可以拿出來當免責金牌.
這還牽涉到原始設計的權利歸屬, 甲方是買斷乙方所設計之標的物的哪
些權利? 著作權歸誰? 老實說太深入我也不是很清楚.
: ------------最重要的重點分隔線-------------------------------
: 五、 製作費用及付款
: 1. 本專案製作金額為新台幣XXXXX 元整。<----被無條件斷腳的可憐傢伙
: 2. 甲方需依專案之進度支付乙方,專案之付方式如下 :
: a. 專案執行確認(甲乙雙方就專案之工作內容、金額、工期確認) :
: 甲方支付乙方30%專案總金額。
: b. 專案內容交付(乙方應製作乙方已依約完成交付之工作明細表及費用明細表、
: 並交付予甲方,核對無誤後) :甲方支付乙方30%專案總金額。
: c. 專案驗收完成(確認工作內容製作無誤後) : 甲方支付乙方40%專案總金額。
: 3. 乙方須開立請款單及發票,向甲方請款,甲方應以電匯方式支付予乙方。
: 4. 甲方依本合約約定無付款義務、或得拒絕付款之款項,不列入結算及支付範圍之內。
: 5. 如乙方因應負賠償責任或其他事由而有應付甲方之款項,
: 不論是否到期或附有條件,甲方均得直接自其應付乙方之款項中加以扣除或保留。
: ---------------------------
: Q1.上述說"甲方支付乙方30%專案總金額",但是沒有明定是確認後多久需支付
: 這是否需要請對方明文補上?
應該是你要提出你所主張的文字描述, 請對方補上.
簽約就收簽約金, xxxx設計規格書出爐, 甲方簽名同意後再收一
次款就開始施工, 等到施工完成請對方驗收, 驗收通過再收尾款. 如果
像軟體的話, 還要在上線後運作一陣子看有沒有問題?, 通常甲方是拆成
驗收跟保固兩階段來給.
至於確認後多久? 這個你可以主張, 要考慮到"xxxx設計規格書"的內容
甲方需要多久時間可以確認? 確認後付款金額的大小需要多久來籌款?
依此推算出合理的付款期限, 就寫在合約裏. 比方說:
自乙方交付"xxxx設計規格書"之日起算, 甲方應於五個工作日以內完成
確認及付款作業. 付款金額: xxx, 付款方式如下: 1 支付現金,
2 匯款到乙方指定帳戶, 3 開即期票.....類似像這樣.
乙方得於確認收到款項後, 即期進行施工. 若因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收
到款項以致於施工進度延誤, 則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 乙方免責.
: 02.我只是獨立戶的外包,是否真的需要開立請款單和發票?
: 又 想請教有開立發票請款單與否,對雙方有什麼差別?
主要是報稅核銷, 看公司的制度. 也不是每家公司發包都要求開發票,
有的是要求乙方收款後在一張勞務報酬之類的單據上簽名.
: 03.上述的第4條請問是什麼意思?
: (是"有簽這個合約不代表甲方有義務付錢喔~"的意思嗎?應該是我誤會了吧??!)
甲方是怕乙方亂立名目收費吧? 甲方是表示他只願意付"合約上所載明
範圍內之應付款項"的意思. 其實甲(乙)方把發(承)包標的物, 付(收)款
金額, 付(收)款條件, 付(收)款方式都寫清楚就夠了.
: ------------最重要的重點分隔線-------------------------------
: 九、 合約期間
: 本合約期間從簽約起算至甲方知客戶確認專案驗收完成後12 個月(保固期滿)。
這裏我覺得甲方跟他的客戶的事, 不宜扯到跟你的合約這邊來.
不然甲方萬一藉故推拖到他的客戶那邊去, 那你豈非很無辜?
: -以上-
: (謝謝願意看到最後的各位)
--
不利的部份要求修訂, 橋到雙方都能夠接受為止.
除非對方很大, 大到"下港有名聲, 上港有出名", 公信力十足, 你相
信他的公正性, 不然的話要求修訂是很正常的.
※ 引述《mydearall (保持10公分的距離)》之銘言:
: 最近接了一個某公司外發flash網頁的活動案(畫面設計及畫面動態製作),
: 跟我接洽的是一位業務,當下我報的價格他說OK後,
: 他就說 這件案子很急,希望我可以馬上進行首頁設計,
: 在經過三四天修改後,大致抵定了首頁版型,今天跟我要了原始檔(PSD),
: 理由是不知道客戶那邊會不會再做細部修改,他們公司內部改比較快
: 又說因為客戶那邊說怕會來不及,希望我先開始做首頁動態,
: 並請我有空過去簽合約,我就先跟他要了電子檔看
: 推說這部份晚上和合約跟他一起談,打算若合約談不攏就不接了
: 由於之前都是跟熟人接的案子,幾乎是口頭約定就OK了
: 看了手上這份合約內容,覺得有幾項好像不太合理,
: 撇開
: 不曉得他是忘記還是...
: 我看裡面我報價的金額被”無條件捨去法”捨去了尾數之外(雖然只是幾百$)
: 怕是自己太多疑~SO截取部分我覺得有疑問的地方~想請大家幫忙看看
: (有點長~在此先和各位說聲不好意思^^”)
: ──────不好意思以下文字有些長之分隔線───────────
: 3. 甲方於本合約委託乙方所製作之網站之程式/設計、
: 以及因此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
: 包括且不限於本合約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第九條所約定之事項等,
: 均僅適用本合約之約定,雙方如欲變更或修改本合約已約定之事項及其約定內容,
: 應以經雙方用印(包括公司章及代表人章)之書面為之,
: 未經雙方以用印之書面所為之修改或變更,
: 不論其內容如何、亦不論是否已記載於雙方往來之電子郵件、
: 傳真或書面中,均不生效力。
: (((合約內容說”程式/設計”但其實我並沒有負責程式部分,是否需要註
: 明承包內容和案件名稱?)))
合約書當中要註明像這樣的描述: 乙方承做甲方所委託之標的物以及
施工驗收標準, 以雙方簽名同意之"xxxx設計規格書"所載明之圖樣所
示及文字內容為憑.
除了合約書外, 還要有一份由你(或甲方)所開的"xxxx設計規格書",
載明你所承做(或甲方所委託)的標的物之圖樣或文字描述, 規格, 以及
驗收標準, 給甲方(或乙方)確認, 同樣都要雙方簽名.
: (((所以這代表-所有來往的EMail或MSN紀錄都不能當成證據嗎?)))
白紙黑字加簽名比較有證據力吧? EMail 或 MSN 的內容都很容易變造,
目前有公正第三方願意擔保並提供這方面的記錄當證據嗎?
: 5. 對於委託之工作,如乙方未依所議定之期限完成交付、
: 所完成或交付之工作成果有瑕疵或錯誤、或有其他違反本合約約定之情形時,
: 甲方得拒絕收受、並得拒絕付款,如甲方及甲方之客戶因此而受有損害,
: 包括且不限於財產上之損害(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以及商譽之損失等,
: 乙方應負責賠償。
這條的後半段很扯, 建議對方刪了吧, 姑且不論甲方後面要主張損害之
事實就得自負舉證責任, 真的要告成也沒那麼容易, 就甲方委託給你所
要承做的標的物來講, 會不會造成損害早就可以評估了, 事先就能夠決
定要不要給你做, 甲方豈有把自己無法評估的損失風險轉嫁到乙方的道
理? 你又不是在做公共工程, 要負公共安全的責任. XD
: (((瑕疵或錯誤的界定?需要列明或有清楚定義嗎?)))
: 6. 本專案自驗收日起 12 個月內,由乙方負責本專案之相關程式除錯維護,
: 設計修改,以維持本專案;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收費。
: (((12個月的免費維護??!!大改也不用錢??!不是吧?!?!)))
這條更扯. 你一定要主張: 維護範圍以"xxxx設計規格書"的內容範圍為
限. 最多就是可歸因於乙方責任的瑕疵, 乙方需免費修訂. 至於超出
"xxxx設計規格書"的內容範圍之設計或施工上的任何"變更"(包括改字改
色改圖這些"小"動作), 得由乙方另行報價, 由甲方決定是否接受.
不然就乾脆在驗收後另簽維護合約, 維護合約當中載明收費方式及維護
範圍.
不過通常還是難免要配合一下客戶的要求, 做些免費的修改. 只是白字
黑紙保護你萬一被拗得太厲害時, 還可以拿出來當免責金牌.
這還牽涉到原始設計的權利歸屬, 甲方是買斷乙方所設計之標的物的哪
些權利? 著作權歸誰? 老實說太深入我也不是很清楚.
: ------------最重要的重點分隔線-------------------------------
: 五、 製作費用及付款
: 1. 本專案製作金額為新台幣XXXXX 元整。<----被無條件斷腳的可憐傢伙
: 2. 甲方需依專案之進度支付乙方,專案之付方式如下 :
: a. 專案執行確認(甲乙雙方就專案之工作內容、金額、工期確認) :
: 甲方支付乙方30%專案總金額。
: b. 專案內容交付(乙方應製作乙方已依約完成交付之工作明細表及費用明細表、
: 並交付予甲方,核對無誤後) :甲方支付乙方30%專案總金額。
: c. 專案驗收完成(確認工作內容製作無誤後) : 甲方支付乙方40%專案總金額。
: 3. 乙方須開立請款單及發票,向甲方請款,甲方應以電匯方式支付予乙方。
: 4. 甲方依本合約約定無付款義務、或得拒絕付款之款項,不列入結算及支付範圍之內。
: 5. 如乙方因應負賠償責任或其他事由而有應付甲方之款項,
: 不論是否到期或附有條件,甲方均得直接自其應付乙方之款項中加以扣除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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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上述說"甲方支付乙方30%專案總金額",但是沒有明定是確認後多久需支付
: 這是否需要請對方明文補上?
應該是你要提出你所主張的文字描述, 請對方補上.
簽約就收簽約金, xxxx設計規格書出爐, 甲方簽名同意後再收一
次款就開始施工, 等到施工完成請對方驗收, 驗收通過再收尾款. 如果
像軟體的話, 還要在上線後運作一陣子看有沒有問題?, 通常甲方是拆成
驗收跟保固兩階段來給.
至於確認後多久? 這個你可以主張, 要考慮到"xxxx設計規格書"的內容
甲方需要多久時間可以確認? 確認後付款金額的大小需要多久來籌款?
依此推算出合理的付款期限, 就寫在合約裏. 比方說:
自乙方交付"xxxx設計規格書"之日起算, 甲方應於五個工作日以內完成
確認及付款作業. 付款金額: xxx, 付款方式如下: 1 支付現金,
2 匯款到乙方指定帳戶, 3 開即期票.....類似像這樣.
乙方得於確認收到款項後, 即期進行施工. 若因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收
到款項以致於施工進度延誤, 則此屬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 乙方免責.
: 02.我只是獨立戶的外包,是否真的需要開立請款單和發票?
: 又 想請教有開立發票請款單與否,對雙方有什麼差別?
主要是報稅核銷, 看公司的制度. 也不是每家公司發包都要求開發票,
有的是要求乙方收款後在一張勞務報酬之類的單據上簽名.
: 03.上述的第4條請問是什麼意思?
: (是"有簽這個合約不代表甲方有義務付錢喔~"的意思嗎?應該是我誤會了吧??!)
甲方是怕乙方亂立名目收費吧? 甲方是表示他只願意付"合約上所載明
範圍內之應付款項"的意思. 其實甲(乙)方把發(承)包標的物, 付(收)款
金額, 付(收)款條件, 付(收)款方式都寫清楚就夠了.
: ------------最重要的重點分隔線-------------------------------
: 九、 合約期間
: 本合約期間從簽約起算至甲方知客戶確認專案驗收完成後12 個月(保固期滿)。
這裏我覺得甲方跟他的客戶的事, 不宜扯到跟你的合約這邊來.
不然甲方萬一藉故推拖到他的客戶那邊去, 那你豈非很無辜?
: -以上-
: (謝謝願意看到最後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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