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律師同道:
如果律師事務所跟土地代書要合作的話,
事務所可以跟土地代書一起掛名變成聯合事務所嗎?
如果可以的話,名字應該怎麼註明呢?
如果不行的話,合作的代書的職稱可以寫甚麼?
是配合之土地代書嗎?還是寫法務?
如果代書與事務所聯合掛名的話,會不會有懲戒的問題?
在遇到代書希望與事務所合作實,應該注意甚麼問題?
還請各位同道告知小弟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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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師事務所跟土地代書要合作的話,
事務所可以跟土地代書一起掛名變成聯合事務所嗎?
如果可以的話,名字應該怎麼註明呢?
如果不行的話,合作的代書的職稱可以寫甚麼?
是配合之土地代書嗎?還是寫法務?
如果代書與事務所聯合掛名的話,會不會有懲戒的問題?
在遇到代書希望與事務所合作實,應該注意甚麼問題?
還請各位同道告知小弟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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