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知道公務人員兼職的相關限制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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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BAdog (海虎)》之銘言:
: ※ 引述《reeves0921 (猴老大)》之銘言:
: 第 十四 條之三
: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 。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關於這條剛剛參閱了一下版上的一個函示,其中有一段是如此....

http://ppt.cc/DsVq

法律禁止:

二七、公務員不得在家開設讀經班從事營業或營利的行為,惟倘係與他人共同合資
聘請師資教導雙方之小孩者,尚無牴觸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

問題來了...

小弟兼任一個非營利志工團體的負責人約有十年之久,
平時苦差事一堆就算了,常常還要自掏腰包去抵銷一些不必要的支出。

所以意思是.....我要馬去辭職解任志工團體職務,要馬去報備長官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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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真正的目的? 07/13 23:51
pointa:讓學生能夠服務社會、快樂成長,並培養良好的品德人生觀 07/14 00:17
pointa:自掏腰包主要是接送居多 其他部分大概都勉強收支打平 07/14 00:18
pointa:如餐費、交通費、場地租賃費......等。 07/14 00:19
※ 編輯: pointa (203.121.241.31), 07/14/2014 00:19:56
pognini:先不論適法性,支持您熱心公益 07/14 01:19
opm:推熱心公益 07/14 03:14
wang2028:公務員服務法14-2 是否符合你的情況?(這個pdf中就有條文) 07/14 10:04
maniaque:你應該是要去報備同意你繼續做下去,然後順到號招機關參予 07/14 18:05
Shisah:為什麼二十七條和你的提問我兜不起來XD 07/15 17:12
budda:請問大大,社區大學的講師,可以嗎?一週一堂,錢不多那種。 07/17 19:17
budda:有寄訊息給我,歡迎授課,但要撰寫教課程計畫和內容,先了 07/17 19:17
budda:解規定再決定,謝謝 07/17 19:17

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7-18
真正的目的?
Zanna avatarZanna2014-07-19
讓學生能夠服務社會、快樂成長,並培養良好的品德人生觀
Kyle avatarKyle2014-07-20
自掏腰包主要是接送居多 其他部分大概都勉強收支打平
Jack avatarJack2014-07-20
如餐費、交通費、場地租賃費......等。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7-21
先不論適法性,支持您熱心公益
Leila avatarLeila2014-07-24
推熱心公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7-27
公務員服務法14-2 是否符合你的情況?(這個pdf中就有條文)
Cara avatarCara2014-08-01
你應該是要去報備同意你繼續做下去,然後順到號招機關參予
Una avatarUna2014-08-02
為什麼二十七條和你的提問我兜不起來XD
Ina avatarIna2014-08-02
請問大大,社區大學的講師,可以嗎?一週一堂,錢不多那種。
有寄訊息給我,歡迎授課,但要撰寫教課程計畫和內容,先了
解規定再決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