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勞基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工作年資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有七天的特休
其中工作年資應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
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 並自受僱之日起算
工作年資滿一年 便可以取得七天特休假的權利"
我今年在國科會計劃下當研助已邁入第三年了
平常休假老闆不會刁難~但會要我用假日來補
但今年我想犒賞自己在年假時去環島兩個禮拜
也就是除了年假我還要加休到228那天
還在煩惱要如何開這個口
我怕老闆會回我說我們又不在勞基法體制下...
我也問過人事~他們也是支吾的說基本上研助比較特別
老板答應就可以...(老板答應就可以xN遍回音中~~~)
覺得研助真是個三不管地帶
但我覺得這是我的權利也是我應得的
請問板上經驗老到的大家有依勞基法在休特休的嗎?!
又該如何跟老闆提起可以教教我嗎?!
感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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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資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有七天的特休
其中工作年資應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
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 並自受僱之日起算
工作年資滿一年 便可以取得七天特休假的權利"
我今年在國科會計劃下當研助已邁入第三年了
平常休假老闆不會刁難~但會要我用假日來補
但今年我想犒賞自己在年假時去環島兩個禮拜
也就是除了年假我還要加休到228那天
還在煩惱要如何開這個口
我怕老闆會回我說我們又不在勞基法體制下...
我也問過人事~他們也是支吾的說基本上研助比較特別
老板答應就可以...(老板答應就可以xN遍回音中~~~)
覺得研助真是個三不管地帶
但我覺得這是我的權利也是我應得的
請問板上經驗老到的大家有依勞基法在休特休的嗎?!
又該如何跟老闆提起可以教教我嗎?!
感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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