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個問題,為什麼大家找工作都要去該公司面試,
而不是雙方約出來談。
工作不就是你出錢我出工,像我之前都去公司面試有上固然很好,
可是沒上不是浪費求職的車馬費嗎?
至少約出去談雙方都有付出成本,再去之前會考慮好要不要去承擔
這個成本,也不會老是被人資叫去做業績
在我的認知裡面,求職者跟企業方地位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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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不知道那時開始風氣變成加班不給錢了也沒補休,
你們知道這代表什麼嗎?如果有人偷你錢你會報警或拿棒子歐他一頓嗎?
想必你會有很多舉動,但應該不會出現你跟小偷說謝謝或悶不坑聲吧,
但老闆偷了你的加班費,你為何還保持沉默!!!!!!
自己得權益自己爭取,請大家記的"你出錢我出工"這個原則,
在商言商就這麼簡單,公司沒欠你,你也沒欠公司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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