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自治條例可以訂這樣的處分內容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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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有某中央法規已針對某一行為處以違規者一至五萬元新台幣罰鍰,可以再訂一自
治條例針對身份為營業場所負責人之違規者處以裁罰性比中央法規更高之處分(如命令停
業一至六個月),且與中央法規之罰鍰併同執行(因停業處分和罰鍰沒有一行為不二罰之
問題)?
因由中央法規罰鍰金額探究其立法意旨倘再處停業似有過度裁罰之疑慮,惟本人相關法學
素養不足,不知實務上和學術界見解為何,有請各位先進指點,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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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2-21
自治條例不能違反法規是前提
要在追加罰當然可以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2-25
有沒有過度裁罰就見仁見智了,我覺得目前多數法規都罰太輕
Sandy avatarSandy2016-02-28
處罰民眾(行政罰甚至刑事罰)的目的是要民眾不要違規
Kumar avatarKumar2016-03-01
不是為了收錢,但是罰則太低無法達到嚇阻作用
Tracy avatarTracy2016-03-05
看哪一個罰鍰訂的較高,就罰哪一個,這律師考試行政法考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3-06
行政罰法24條第一項
Noah avatarNoah2016-03-08
要看憲法列舉的權限哪些屬於中央哪些屬於地方
Yuri avatarYuri2016-03-10
中央與地方權限重疊,要看是否全國一致規定,是則以中央
為上限,否則尊重地方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3-14
南部通常可以。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3-15
既然中央有處罰了 就交由中央處理即可
Adele avatarAdele2016-03-16
就訂看看阿..反正要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同意備查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3-20
後再公告即可..
Agnes avatarAgnes2016-03-21
有罰則,要報行政院核定,通常在核定之前,會有一番筆
Rae avatarRae2016-03-23
仗,最後可能修正核定或不予核定!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3-23
內政部92年4月9日台內民字第0920004029號函釋
Kyle avatarKyle2016-03-24
內政部90年10月31日台(90)內營字第9067014號函釋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3-25
去翻最新地方制度法解釋彙編有關第26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