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有些問題,明明公司產品好也是首創,
只因行銷弱,就被競爭者後來居上,甚至抄襲習,
想請教高手是否有解套的方法。
【主角】A--朋友待的公司
B--後來出現的競爭手
【背景介紹】
兩間公司針對特定族群出版雜誌。
A是老牌公司,中間經營幾經波折、易名,從昔日營收上億到目前慘澹經營,
後來出版針對特定族群的雜誌,是市場上第一本有系統整理的刊物,
內容扎實也獲相關獎項入圍肯定,
只是行銷、設計方面都顯得傳統保守,不是很吸引人。
B是後來加入戰場異軍突起的競爭者,不管是網路或是實體通路的行銷能力都很強,
會跟其他媒體、公司合作,也會舉辦活動,設計上來說也比較容易打動人,
顯得有活力時尚。但是刊物單元規畫幾乎與A如出一徹,封面所打的戰略也一樣,
購買的媒體報導上更聲稱自己是首本針對該族群的刊物,但與事實不符。
【問題】
A就像傳統大餅內容好,但不會包裝行銷,快奄奄一息。
B踩在A上,現在儼然成該領域領導品牌。
請教品牌行銷很強的朋友,對方半開玩笑說告對方,告到死,
但如果我是消費者,哪管那麼多,內容符合需求也賞心悅目就好,
之間的紛擾或者爭贏了,並不會有什麼太大感覺。
朋友說老闆甚至要他們可以多學習B,
但我在想就算A後來門面大變身,
也會覺得是不是抄B >____<
想請教各位,像這種情況除了循法律途徑,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挽回劣勢?
抱歉,問題有點大,希望有人能提點一下大方向,謝謝:)
※ 編輯: optimism118 來自: 114.42.189.221 (09/15 11:37)
→ hjoker:我目前想不到有哪條法條可以告..不要浪費時間再爭面子上吧 09/15 13:16
推 backtrue:告贏了又如何?顧客就會來了嗎? 09/15 14:52
推 backtrue:都知道對方怎麼做的,何不學習 09/15 14:54
推 atan:沒人會在乎誰先誰後 只會在乎花了錢拿到手裡的東西值不值 09/15 15:01
→ atan:首創真的沒什麼 09/15 15:02
推 nochingyo:推atan首創真的沒什麼..如果真的要告是告不完的... 09/15 16:56
→ nochingyo:只能夠老闆的魅力夠強銀彈夠足請到好的人才行銷才有機會 09/15 16:57
推 volkyrie:雜誌類很難吧~ 09/15 22:48
推 sausalito:這是要用啥法條告? 你朋友胡扯吧 09/17 01:20
→ sausalito:雜誌又不是科技產品有專利 09/17 01:21
→ optimism118:謝謝大家 09/17 13:11
→ optimism118:感覺好難起死回生喔> < 09/17 13:12
推 FuNnYw:a.請專業Marketing人才 ,b.沒有錯 套食神 跟跑步游泳一樣 09/19 12:30
→ FuNnYw:a的優勢如果跟您說的一樣好,請一個專業行銷不就解決了 09/19 12:30
推 annie257:那就學B去包裝啊!顧客不會覺得誰抄誰~就算這麼想也是在加 09/19 16:55
→ annie257:深對A雜誌的印象~ 09/19 16:55
推 san122:都知道自己做出來的東西消費者看外表就不想買,為什麼不改呢 10/15 19:27
→ san122:?明明知道自己問題在哪,卻只專注在別人做得和我一樣這種事 10/15 19:28
→ san122:上不是很奇怪嗎?說真的,A以前就做不好了,就算今天B關門了, 10/15 19:28
→ san122:你們營收也不會因此變好啊!因為消費者就是不想買你們啊! 10/15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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