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百思不得其解 請教各位板上前輩
若某業務由A主辦,B暫時協辦
案件由B審核並蓋章,但由A發文(文的承辦人寫A的名字)
文的內容與民眾經費核銷的准駁有關
如果到最後不該發的錢發出去了,要咎責是誰該負責?
PS. A跟B皆正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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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業務由A主辦,B暫時協辦
案件由B審核並蓋章,但由A發文(文的承辦人寫A的名字)
文的內容與民眾經費核銷的准駁有關
如果到最後不該發的錢發出去了,要咎責是誰該負責?
PS. A跟B皆正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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