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15年前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投保終身壽險保額8,000萬,
並指定當年投保時分別為15歲及12歲的二個兒子為身故受益人,其中長子指定受益
保額5,000萬,次子3,000萬,林先生於今年度身故,二個兒子已經各自就業並獲得
上述保險給付,請問應計入遺產總額繳納遺產稅的保險金額為何?
1.8,000萬
2.5,000萬
3.3,000萬
4.0元
答案是4,0元。
保險指定受益人不是3,000萬嗎?
這樣是不是應該5,000-3,000=2,000萬要計入遺產稅?
請各位幫小弟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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