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車禍被撞至今已4個多月,準備委任律師提告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北市
2-事實發生地:中正紀念堂附近
三、諮詢費:直接委任刑事及民事官司,無需額外諮詢
四、預算區間:依一般收費標準
五、委任事項:委任刑事及民事之訴訟代理人(辯護人)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因白天可能復健或看醫生,除另有約定,原則上於晚上跟假日開會
八、特別要求:年輕且有幫助受害人打官司經驗的律師優先
請附上推薦律師姓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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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願讓你一個人 一個人在人海浮沉
我不願你獨自走過 風雨的 時分
我不願讓你一個人 承受這世界的殘忍
我不願眼淚陪你到 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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