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才知道原來我也要報稅 (我一直以為已經扣過就不用報稅了 @@~)
我打電話去問IRS,他跟我說
因為我2007年時
2月開始是OPT,10月變H1B 所以我是用 1040EZ和8843
可是因為還是有點不放心,所以再請問一下
我沒有任何dependent,然後未婚
的確是用這兩個表格,填好加上W2 一起寄過去就可以了嗎?
我覺得有點奇怪因為我去irs的網站
加州可以寄到Fresno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Fresno, CA 93888-0114
可是他叫我記去德州@@~
請問我只要用1040EZ和8843 對嗎?
謝謝喔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