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邀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
至本公司參觀及商務商討
請旅行社發邀請函一個人要3000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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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單位資格:
(一)本國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或公司資本額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本國企業、新設僑外投資事業。
(二)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或營運資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三)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採購實績達一百萬美元以上者。但金融服務業在臺辦事處,不受採購實績限制。
(四)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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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資本額沒有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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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公司參觀及商務商討
請旅行社發邀請函一個人要3000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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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單位資格:
(一)本國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或公司資本額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本國企業、新設僑外投資事業。
(二)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或營運資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之新設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三)外國公司在臺辦事處採購實績達一百萬美元以上者。但金融服務業在臺辦事處,不受採購實績限制。
(四)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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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資本額沒有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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