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朋友工作因老人不退,升遷不易,
工作量忙季時連續2個月加班40小時,
考績卻要跟工作量一般的人輪流分,
唯一好處是淡旺季十分明顯,
淡季就算請休假頂多2.3個歸檔,無應辦事項的公文,
平時也會幫忙同事,請假這歸檔公文應該不會造成別人困擾,
朋友本年在非旺季連續請7天特休出國,
隔2個月再連續請10天特休出國,
第2次讓主管十分不高興,部分同事也覺得請有點多有點誇張,
可部分同事在不影響工作下,雖沒請長假,上班一樣常滑手機,
朋友不過是上班就上班,把滑手機的時間拿來請假而已。
請問朋友這種行為真的不應該嗎?歐洲福利國度假2個禮拜甚至更多是正常,
為何台灣人在不太影響工作下請長假卻好像是罪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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