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政風涉偽造筆錄 檢偵辦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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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政風室主任一向是檢察官兼任,該政風室係由少數政風人員
及多數警察調辦事組成,今天法院不去修理偵查主體檢察官,反而
柿子挑軟的吃,還真是高明。

警訊筆錄有證據的證明力,但政風室所作之訪談紀要僅為辦案參考,
當然媒體不知、不辨是理所當然,但法院法官、地檢署檢察官會不知道
才怪!但是人家審判長真的很厲害,把你罵一頓之後,接著說:
「不認為政風室涉及筆錄造假,只是不會辦案,沒有問到關鍵」,更扯
的是檢察官為了卸責所說的話以及就此放棄上訴態度。

所以平面媒體的頭版頭調報導以及各電子媒體所造的傷害已經造成,當然
報告是一定要寫的,只是事過境遷幫人收尾的工作的確很......

我想這次法務部應該不會發澄清稿,畢竟在偉大的檢察系統之前,默默
承受是最好的態度。

寫這一些可能看不懂的還是很多吧,最後補上一句,各位在職者若因案
要自首或自白,不要僅向政風人員為之,否則法律上是不認帳的,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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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0-06-15
政風人員會帶你去自首的,你放心~
Harry avatarHarry2010-06-19
所以呢?
Dinah avatarDinah2010-06-24
所以,跟政風自首,也是會帶去司法警察官處
除非,版友自已還拿不定主意
John avatarJohn2010-06-26
一直覺得政風室也是多餘的單位
David avatarDavid2010-06-30
其實是要看機關,做多被嫌,做少說閒
Kumar avatarKumar2010-07-02
當初將筆錄那段話解釋為「認罪」是誰責任?
Andy avatarAndy2010-07-04
起訴的檢察官可以兩手一攤事情全推給警察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7-09
蒞庭的檢察官也是剛好比較倒楣被燒到
Yuri avatarYuri2010-07-13
以後恐怕不要太認真寫調查報告 免得被婊
Hedda avatarHedda2010-07-15
我也覺得 政風其實真的是多餘的單位
Doris avatarDoris2010-07-19
對某些機關是,對某些機關有用..例如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