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假釋檢察官轉律師 台南地院判准加入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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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恥檢嫖16歲雛妓…逗相報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071267 自由時報

自稱律師 群組分享被查獲

台中地檢署婦幼專責組去年調查應召站透過LINE攬客案,查出一○四年,一名十六歲少女以三千五百元代價,與自稱「律師」的蔡曉崙性交易一次,因少女年幼貌美,蔡很滿意,還在LINE群組聊天室,多次推薦分享給朋友或嫖客;台中地檢署透過網路IP等管道清查,赫然發現這名「律師」竟是現職檢察官。

科科,大家記得給更生人一個機會,請大家竭誠歡迎他們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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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7-02-16
反正他們會想盡辦法體諒更生人
Isla avatarIsla2017-02-20
律師法不修 大家就等著小倫的加入囉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2-24
一個小王就有人迫不及待幫忙拉椅子了
Doris avatarDoris2017-02-27
略有點實務經驗的人 通常不會把新聞當成範例來討論
因為記者所知跟實際狀況 通常是有差距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3-03
那一堆網紅律師用新聞寫網誌是怎麼回事?很菜?
Lily avatarLily2017-03-07
新聞如果經過考證,為何不能拿來討論?很多學者不是也
常引述新聞發表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