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貪念虛報出差費1004元 公務員恐賠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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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貪念虛報出差費1004元 公務員恐賠上一年薪

2018年07月31日 17:50

https://i.imgur.com/YZR31RL.jpg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某鄉公所的湯姓課員虛報出差旅費1004元,事跡敗露後,屏東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
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湯男1年2月徒刑,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湯男貪小
便宜的下場,不僅要停職1年,恐怕還得丟掉一整年的薪資,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湯男於105年4月間,執行護送役男前往成功嶺營區新兵訓練中心的業務,當時
湯男乘坐的分明是縣府專車,卻在填寫出差旅費表時,謊報自己是從屏東火車站搭乘火車
或汽車等交通工具前往訓練中心,詐得交通費1004元,事跡敗露後,湯男被檢方依違反貪
污治罪條例起訴。

屏東地院認為,湯男犯後具有悔意,且已繳回該筆交通費1004元,判他1年2月徒刑,緩刑
2年,但須褫奪公權1年,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31/1224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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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8-01
出差報1000多塊=>貪污 高官收錢=>無對價關係 無罪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8-04
小錢都判這樣,高官大錢 反而沒事 科科
Necoo avatarNecoo2018-08-06
貪錢太少有事啦,億來億去的 就沒事了
Kelly avatarKelly2018-08-07
因為條文不一樣阿 收賄罪真的hen難啊
James avatarJames2018-08-08
貪污治罪條例成立,就要免職了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8-11
不管怎樣大貪小貪都是不對 沒必要為了一點小錢冒險 覈實申
報有那麼困難嗎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8-13
呃 做公務車還報交通費幹嘛
Jack avatarJack2018-08-16
貪污治罪條例就惡法呀 還有採購法跟公服法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8-20
這只是冰山一角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8-21
貪這種小錢一點都不划算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8-25
只會拿小咖來當業績,高官都不會有事?
Delia avatarDelia2018-08-28
吸奶貪污法官又會怎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