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大陸擔任公職 當心被罰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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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5/128/201ik.html


據報導,福建省有意招收台灣人到其公務機構任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昨天
表示,如果去擔任禁止的公職,絕對要罰,非禁止職務若未經申請許可也要罰。

媒體報導,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日前宣布,福建今年將研擬從專業性較強的公務機構中,
選擇部分職位,招聘台灣專業人才。

劉德勳表示,對於先前依法公告的台灣民眾禁止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的範圍,如果台灣公
職人員違反規定,不僅要罰鍰,還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是一般民眾也要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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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2-07
有差嗎?一樣是個職業
Poppy avatarPoppy2010-02-07
能去大陸幹個公職給你判刑又怎樣...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2-08
反正不會判死刑...笑死人的政府...
Elma avatarElma2010-02-12
不是殊途同歸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2-15
推推 殊途同歸 。。。
Dora avatarDora2010-02-15
鄉->縣->市->省->中央
Ula avatarUla2010-02-17
打錯了 村->鄉->鎮->縣->市->省->中央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2-20
怎麼各罰法? 引渡回來嗎? @@"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2-22
總會有回來的時候吧.....
Ula avatarUla2010-02-27
哈~~當到省委書記時回來台灣ㄇ...XD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3-04
或是全國人大副主席退休時回來ㄇ....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3-06
佩服林毅夫的眼光 領先常人半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