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洩密 最高關10年 罰所得利益10倍 - 工程師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tta (ptta)》之銘言:
: ※ 引述《rifiz (薩哈拉雅)》之銘言:
: : 財團還是敢提出這種鳥要求阿 什麼叫"釋明事實"阿? 用嘴巴說就可以嗎?? 合理懷疑??
: : 看來大家要小心了 以後的發展肯定是朝鬼島前進
: : 簡單的提出一種scenario, 企業看你不爽, 只要提告之後, 再發出境管+假扣押幹爆員工
: : 看您怎麼活..............
: 真的看你不爽, 就直接告你了阿.... 反正拿洩漏前公司機密這種大帽子往你頭上一戴,
: 看你以後怎麼在業界混下去
: 就算敗訴, who cares? 你已經毀了
: 所以千萬要好聚好散, 別得罪老闆阿!


平常上班做好蒐證自己有利的證據,用錄音錄影方式

萬一跟老闆鬧翻 ,老闆想黑你, 只能用法律反制

比如 妨害名譽,誹謗,.... 等反告他

他要毀了你, 你也要有所作為

--

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2-01
另外離職前公司要你簽一些不相關文件,千萬不要簽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12-03
不給你離職證明書,就告去勞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