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興建農舍及圍牆之農地 其之間鋪設的水泥空地
之前講習問了上級單位 說那是算在建管建蔽率10%以內就可以了
BUT 我們的建管單位只說,,我只管農舍那不歸我管,
但就事實認定來說 也不能算是運轉空間
請問有什麼解套的方法嗎? (建管單位不願意請示.辦容許的說不是運轉空間)
2. 農舍都蓋好了,牆也都圍好了 才請申請補辦農舍農用證明
A. 那現場勘查時 我要把農舍的建蔽率10%考慮進去嗎?
但是我不是建管單位,也無權表示到底合不合10%,不是嗎?
(不用建議建管一同會勘,因為不會去)
B. 不管農舍,現況只要做農業使用,且無其他違規,就可以發了
以上請前輩解答吧,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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