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員是「非現職公務員」不能提復審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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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務員是「非現職公務員」不能提復審?保訓會澄清
https://udn.com/news/story/12301/325115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8-07-13 16:57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今天表示,和司法院確認後,確定退休公務人員若不服退休金
重新審定處分,應依保障法規定提起復審,若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可繼續向行政法院提
起行政訴訟。

年改上路後,不少退休公務人員忙著提復審,網路流傳公務人員若已依法退休就非公職人
員,而是一般公民,因此不歸保訓會管轄,若要提救濟,不是向保訓會提復審,而是提訴
願,也有人在網路上表示,若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也不能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保訓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及第102條所規定的保障對象,於離退
之後,就屬於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後段所稱的「非現職公務人員」;而退休給與重新審定
處分,因與退休公務人員原公務人員身分衍生之請求權有關,故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該重
新審定的處分,應依保障法規定提起復審,若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可續向行政法院提起
行政訴訟。

保訓會表示,保障法第25條第1項後段規定,將「非現職公務人員」納入保障範圍,是考
量保障法的制定本旨,即為確實維護公務人員權益,健全公務人員人事法制,使公務人員
於其公務生涯所衍生的權益爭執,均由此一專屬的救濟法律予以審議決定,因此,公務人
員因退休、資遣或辭職等原因而離卸職務,就原本公務人員身分衍生的請求權爭執,都得
依法提起復審。

保訓會表示,退休公務人員如不服保訓會復審決定,續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各行政
法院將會依法受理,且過往也有案例,此部分並無法制上疑慮,保訓會日前已和司法院確
認,且保訓會成立超過20年,行政法院相關裁判都有案例可查,因此退休公務人員不服退
休給與重新審定處分,依法提起復審,並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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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7-18
是喔,那為什麼服務退休法可以拘束非現職人員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7-19
樓上,覺得不行是謠言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7-21
為何標題說「非現職公務員」不能提復審?看不懂
Steve avatarSteve2018-07-22
不行那麻煩懲戒法順便修掉
Megan avatarMegan2018-07-25
可以好嗎,請去看法條
Olga avatarOlga2018-07-28
沒看內文被標題殺QQ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8-07-28
現職公務員只能默默接受年改,完全無法提出異議…
Hedda avatarHedda2018-07-28
標題可以改一下嗎?不要誤導人
Olga avatarOlga2018-07-31
我是說假設不行啦
James avatarJames2018-08-05
救濟是沒學過嗎?為什麼退休人員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
Freda avatarFreda2018-08-06
因為要把水搞渾,政客才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