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商調"嗎?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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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過文,但是好像沒有這樣情況的例子..

請各位先進賜教...

本身曾經考上過基四(分發於A縣市),在該職位任職兩年

在去年底的基三中有幸錄取(分發於B縣市)...AB為不同考區

但因工作壓力以及大環境惡性循環(沒人要待,能走的都走光了)

所以想要離開目前的職位

如果以四等的資格回去A縣市,是否便為所謂的"降調"?

另外,這也是算商調的一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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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09-06-24
特考特用 可能你現在連基四的資格都沒有囉
Dinah avatarDinah2009-06-27
原機關肯收的話就可以,不過算非現職吧
Harry avatarHarry2009-06-29
非現職是什麼意思??
Susan avatarSusan2009-07-02
辭職再任,以雞特四任用資格回原機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07-05
現階段也只有原機關可以再用你當公務員
因為你未滿三年,不能在原分發區找他機關
Doris avatarDoris2009-07-06
辭職就哪也去不了啦.....
Yedda avatarYedda2009-07-07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