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這樣有綁標嗎?.. - 公職Ina · 2010-11-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最近承辦某案件,可是這案件當初委託甲廠商做的時候是給他設計的, 也沒有保留增購的做法, 可是到我手上時,變成要普及化,就是要重新 招標了, 可是長官要求要一樣(如告示牌),上面又有甲廠商設計的logo 這如果我辦招標把這logo標上,還有他原本的設計圖...這樣會有違法?. 或綁標之嫌嗎?. 可是如果不附?..怎麼可能會一樣!!...有沒有神人大大 可以救救小弟偶的...感激不盡.. -- 公職All CommentsHedwig2010-11-10我自己是覺得簽呈敘及普及化之由 沿用logo 把設計圖公開上網Charlie2010-11-14廠商上網或看書面設計預算書圖如果有意見 就會提異議了Lily2010-11-15採購法的話是26條,依功能、效益來看,是否有限制競爭Olga2010-11-18如果其他廠商在製作logo在材料或工法上都容易取得且普遍Skylar Davis2010-11-18其實不大有綁的問題,公開上網讓其他廠商檢視當然較佳Dinah2010-11-19廠商替機關設計logo 著作權屬於機關Carolina Franco2010-11-22機關花錢買LOGO 著作權在機關 機關願意公開 何來綁標Faithe2010-11-26一個叫做"著作財產權",一個叫做"著作人格權"著作人格權不可分離,但著作財產權可以.....Brianna2010-11-30除非你們當初簽訂契約時,特別註明財產權屬於創作者Daph Bay2010-12-01不然既然是付錢請人設計,著作財產權就歸出資者所有Selena2010-12-05至於像高捷美麗島站的光之穹頂,就比較特殊......Dorothy2010-12-05因為創作者還保有部分的著作財產權......Robert2010-12-06所以要拿光之穹頂做生意,創作者也可以分到一部份費用...Related Posts請問北市研考會調查局受訓買鞋?噓文為什麼顯示ip要取消基礎訓可以抵終身學習時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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