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回捐嗎?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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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文,請各位先進、前輩指教

我的薪資實領與簽領的金額不同,機構說法是,接政府委託案,不能明著支付雇主負擔勞
健退,因此含概在人事費。我實際算了,確實實領+雇主負擔是一致的,但是,累計下來
的年收就很可觀,每年繳的所得稅很令人吃不消啊!

但是,我的疑問是,雇主負擔勞健退,不是本來就應該由機構支付嗎? 若公部門願意補
助這部分,也不該是由社工簽領阿?!

最近跟其他單位的朋友討論,大家都說我們這樣很誇張,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們,這樣到
底是不是變相回捐?該如何處理或與機構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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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5-12-28
是回捐無誤…
Oscar avatarOscar2016-01-04
1305.A.E0E.html加上後面的才完整(一整個不熟悉操作)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1-05
你可以算一下是否雇主自付也被扣入。有些方案確實會直接
Olive avatarOlive2016-01-07
(含勞健保),因此單位就把社工+雇主的勞健保全含扣。
Erin avatarErin2016-01-11
回捐無誤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1-12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1-16
報稅薪資所得和實領的差距不只扣除自付額,就是回捐了..
Yuri avatarYuri2016-01-18
這是NGO長久惡習,建議和主管討論,不被挑戰社工永遠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