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文,請各位先進、前輩指教
我的薪資實領與簽領的金額不同,機構說法是,接政府委託案,不能明著支付雇主負擔勞
健退,因此含概在人事費。我實際算了,確實實領+雇主負擔是一致的,但是,累計下來
的年收就很可觀,每年繳的所得稅很令人吃不消啊!
但是,我的疑問是,雇主負擔勞健退,不是本來就應該由機構支付嗎? 若公部門願意補
助這部分,也不該是由社工簽領阿?!
最近跟其他單位的朋友討論,大家都說我們這樣很誇張,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們,這樣到
底是不是變相回捐?該如何處理或與機構溝通?
--
我的薪資實領與簽領的金額不同,機構說法是,接政府委託案,不能明著支付雇主負擔勞
健退,因此含概在人事費。我實際算了,確實實領+雇主負擔是一致的,但是,累計下來
的年收就很可觀,每年繳的所得稅很令人吃不消啊!
但是,我的疑問是,雇主負擔勞健退,不是本來就應該由機構支付嗎? 若公部門願意補
助這部分,也不該是由社工簽領阿?!
最近跟其他單位的朋友討論,大家都說我們這樣很誇張,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們,這樣到
底是不是變相回捐?該如何處理或與機構溝通?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