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簽辦今年度的網路維護案,原維護合約是到1月31日止
因為我是第一次辦這種案子,沒有掌握好程序&時程
導致新的維護合約最快也要到2月22日才可能與新廠商簽定合約
在新合約尚未簽定完成的這段時間,勢必要與原維護廠商續簽一個月
但總務處不同意續簽一個月
總務處的意見是原維護合約的後續擴充就是到1月31日止(97年開始,後續擴充三年)
不可以再與原維護廠商續約
建議我跟廠商協調將2月份的維護費壓低至十萬以內(原本是16萬/月)
用請購的方式來辦理2月份的維護,但我改用請購,變成會計室不同意
會計室認為既然是維護案就是要簽合約,不可以用請購的方式來辦理
最後總務處的意思是既然用請購的方式不行,他們也不會同意與原廠商再簽一個月
那這個案子就無解了~只好問廠商他們2月份是否可以免費提供服務
從原本的16萬降成10萬以內,就已經對廠商很不好意思了
如果要他們免費提供服務,這我實在是無法對廠商開口提出這要求....
想請教版上各位前輩大大們~
這個案子是否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呢?還是說可以寫個簽,請長官裁示?
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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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第一次辦這種案子,沒有掌握好程序&時程
導致新的維護合約最快也要到2月22日才可能與新廠商簽定合約
在新合約尚未簽定完成的這段時間,勢必要與原維護廠商續簽一個月
但總務處不同意續簽一個月
總務處的意見是原維護合約的後續擴充就是到1月31日止(97年開始,後續擴充三年)
不可以再與原維護廠商續約
建議我跟廠商協調將2月份的維護費壓低至十萬以內(原本是16萬/月)
用請購的方式來辦理2月份的維護,但我改用請購,變成會計室不同意
會計室認為既然是維護案就是要簽合約,不可以用請購的方式來辦理
最後總務處的意思是既然用請購的方式不行,他們也不會同意與原廠商再簽一個月
那這個案子就無解了~只好問廠商他們2月份是否可以免費提供服務
從原本的16萬降成10萬以內,就已經對廠商很不好意思了
如果要他們免費提供服務,這我實在是無法對廠商開口提出這要求....
想請教版上各位前輩大大們~
這個案子是否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案呢?還是說可以寫個簽,請長官裁示?
感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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