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開罰和商業登記的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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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QR--XF ]

作者: RATEL (Mellivora Capensis)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連續開罰和商業登記的問題
時間: Wed Mar 21 19:47:07 2012

事實經過:

之前檢舉住宅區不能營業卡拉OK,也就是視聽歌唱業

後來等了3個禮拜來稽查,4個禮拜將一個月改善期限的公文寄給業者

這個月底才期滿,可是業者將店面頂讓給另外一位業者

商業部網站查商業登記,發現店名沒有變更,負責人已經變更


問題:

之前有問過,似乎只要店名沒改過,改善期限還是照算

到了月底就是罰現在這位負責人,請問這是真的嗎?

還是說之前流程還要重新跑一次?


假如是罰現在這位負責人,若他跑去變更店名

是否意味的流程還要重新走一次,3個禮拜稽查,4個禮拜寄公文?

還是說他意圖逃避開罰,所以還是繼續對他開罰?


之前有問過若改善期限到了,還是繼續營業可以連續開罰

但是連續開罰的定義和流程是什麼? 是每天都會派人過來檢查開單?

還是說也是要跑流程送公文,請相關單位來稽查?

因為之前光稽查就要等3個禮拜,寄公文就要4個禮拜

加一加就快兩個月了,這根本不是"連續"開罰


另外我有問承辦人是否能對屋主開罰

因為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唯有罰屋主他們才不會租給業者

他說雖然程序上可以對屋主開罰,但是他們一般只對營業人

他後來還是強調說之後如果要重跑流程,他們還是會對業者開罰,不會對屋主

請問對誰開罰,是承辦人的權責,我們無法建議或干涉嗎?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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