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道長好,不才的當事人被訴違反毒品危害條例4I,
扮演角色應該是馬夫= =...但重點在於,他在羈押
前都堅稱對方跟他說裡面是高價值違禁品,不是毒品,
他是直到被查獲才知道是一級毒品。
想問的點是,4I的主觀部分是否需要行為人對於運輸
的毒品等級也具有認識才該當?還是只要客觀上是
幾級就是幾級?不才偏向前者,但也不大確定@@
另外,這種運毒案件,打有認識過失翻盤的機率高嗎?
請諸位道長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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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角色應該是馬夫= =...但重點在於,他在羈押
前都堅稱對方跟他說裡面是高價值違禁品,不是毒品,
他是直到被查獲才知道是一級毒品。
想問的點是,4I的主觀部分是否需要行為人對於運輸
的毒品等級也具有認識才該當?還是只要客觀上是
幾級就是幾級?不才偏向前者,但也不大確定@@
另外,這種運毒案件,打有認識過失翻盤的機率高嗎?
請諸位道長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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