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分發費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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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得知年底公投選舉公報的分發費,
因為某縣市鄰長們向地檢署陳情,
地檢署去函要求縣市選委會統一解釋或明確規定領取分發費資格,

所以,年底的公投的公報分送本市規定如果是請鄰長分送的話,全部要讓鄰長們領取該筆
費用,
裝訂則為里幹事份內工作,

想問看看其他縣市是什麼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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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21-11-22
臺北市規定全部由里幹事分送選舉公報及投票通知單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1-27
當鄰長常理是志願服務性質!
Connor avatarConnor2021-11-23
跟志工一樣,胃口養大了,要東要西,還“志工”嘞
Ethan avatarEthan2021-11-28
寧願給鄰長分送...強制里幹事分送實在很痛苦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1-11-23
強制里幹事全包不是不行,但前提是全台各縣市都要和台北一樣一人一里,中央有本事就立法給足員額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28
不然就是統一規範由鄰長分送,費用只是小事
John avatarJohn2021-11-23
這年頭什麼都要拗里鄰系統處理 給點合理的補償不為過啊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11-28
里長,長幹事是執行公務!!!那是職責!不是"志工"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1-11-23
就鄰長領,嘉義縣聽到是這樣,照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