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銓敘部網頁上有份和考績法相關文件,她們會到各縣市政府去聆聽各
縣市公務員對考績法意見,之後彙整.對於3%丙她們說可以復審救濟
但是各位版大一定要知道說救濟屬於高度人性裁量,只有審程序,如
審考績時考績委員會人數是不是規定中的人數,其它的像是如果公務
員說自己明明績效好提出證據,其實勝訴的機會還是接近0.
她們到各縣市去告訴公務人員時,一定會說有救濟阿,但是救濟只審
程序,程序錯的機會很小.不信各位去保訓會首頁看,打丙等公務員沒
勝訴都是因為高度人性裁量她們聽主管的,程序上出錯的很少,勝訴
機會就低.
但她們會說因為高度人性裁量,所以就不提救濟嗎?答案是因為唸過
行政法的版大才會知道,其中的關卡就在高度尊重主管裁量,她們不
會去動主管的決定,只審程序.所以唸過行政法的版大知道寧可放棄
救濟.因為提了也沒用.除非公務員能找到程序的錯誤,但幾乎很少很
少會錯.
這是到時大家要想的地方.銓敘部希望新法考績法能通過,當然不免
講些表面的話,因為就是真的有公務員在考上前沒唸行政法,或是即
使去受基訓,只告訴說能復審能行政訴訟,卻沒說那勝訴機會為什麼
很小.還有新法的面談機制,這也會不會走向高度尊重主管的看法,
忽略掉公務員要講的話,考試院感覺在敷衍訴求,光有面談機制葫蘆
中的東西還是如果還是高度尊重主管意見,忽略公務員意見,那不用
多面談了.請大家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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