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慢的比例也未免太高了吧
先不論浪費許多法官、律師、當事人的時間等書記官打字
這樣常常是全庭的人都是看著螢幕一字一字慢慢敲出來
法庭上也失去了"聽訟"----法官直接審理主義的精神
根本就變成大家來法院共同作一份很沒效率的書狀
怎麼沒甚麼人重視這塊問題呢
就算考試技術上沒辦法篩選
至少也要通過一定打字速度才可通過受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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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浪費許多法官、律師、當事人的時間等書記官打字
這樣常常是全庭的人都是看著螢幕一字一字慢慢敲出來
法庭上也失去了"聽訟"----法官直接審理主義的精神
根本就變成大家來法院共同作一份很沒效率的書狀
怎麼沒甚麼人重視這塊問題呢
就算考試技術上沒辦法篩選
至少也要通過一定打字速度才可通過受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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