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的書記官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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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慢的比例也未免太高了吧

先不論浪費許多法官、律師、當事人的時間等書記官打字
這樣常常是全庭的人都是看著螢幕一字一字慢慢敲出來
法庭上也失去了"聽訟"----法官直接審理主義的精神
根本就變成大家來法院共同作一份很沒效率的書狀

怎麼沒甚麼人重視這塊問題呢
就算考試技術上沒辦法篩選
至少也要通過一定打字速度才可通過受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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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09-10-03
開庭打字速度倒還是其次,訴訟程序有很多更大瑕疵值得探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10-05
我倒覺得程序上的瑕疵反而對書記官來說是不可強求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10-07
打字慢就算了,法院用的那個追音輸入法個人覺得也很神奇
Annie avatarAnnie2009-10-09
人說話的速度可以到二百以上,打字永遠不可能達到這個速度
David avatarDavid2009-10-11
你自己去練練看就知道了,普通人能上一百就不錯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9-10-13
就算是極少數能上150的書記官,也追不上滔滔不絕的律師們
Annie avatarAnnie2009-10-15
高等行政法院的書記官速度就不錯,其實不用完全跟上,但也
不能差太多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10-17
法院定期都會全面測驗書記官的打字速度 有一定的標準要求
Eden avatarEden2009-10-19
看要不要學國外的速記員 讓打字跟法律業務隔開
Lucy avatarLucy2009-10-21
不然即使可以打到120 仍舊跟不上辯論速度 絕大多數書記官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10-23
都是聽錄音打字 遇到脾氣差的法官還會直接罵
Thomas avatarThomas2009-10-25
打字速度再快也比不上說話的速度。不過,司法院好像有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10-27
在推庭外轉譯,說實話遇到律師遇到這制度 不見得吃香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10-29
(指交互詰問) 詰問時 筆記要作得非常之快 XD
David avatarDavid2009-10-31
問題會不會在於,根本不需要在開庭的時候打字?
Hardy avatarHardy2009-11-02
好像是因為不當庭製作的話,常常會有律師用筆錄與錄音
內容不符來拖延訴訟程序吧?
Delia avatarDelia2009-11-03
不能說常常,應該說有此疑慮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11-05
贊成廢掉 讓法官更專心在審理而不是做筆錄 尤其民事程序
玩文字遊戲的情形很嚴重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11-07
廢掉好啊~ 等言辯結束,法官就憑印象做判決就好了
反正上訴也沒有卷可送,法官亂判也沒有人能說話
Kama avatarKama2009-11-09
也對 沒有筆錄就不能抓毛病了 那還是繼續來做筆錄好了
Iris avatarIris2009-11-11
沒有筆錄要上訴三審就沒搞頭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09-11-13
開過外包轉譯的案子,審判程序流暢很多~~
Zanna avatarZanna2009-11-15
法院都固定每個月要交出平均成績,都很嚴格要求啊
書記官都會被要求要練到標準,否則就要一直練
Jack avatarJack2009-11-17
廢掉?!
Jack avatarJack2009-11-19
要書記官打字的速度跟上律師說話的速度,也太強人所
Jacob avatarJacob2009-11-21
難了吧,還是請大律師們多多體諒一下他們吧,每份工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1-23
作都有他們各自心酸的部分啊,將心比心囉!
Selena avatarSelena2009-11-25
有些書記官甚至法官沒叫他記,他就不打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