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在職証明 - 幼教
By Iris
at 2012-04-05T21:56
at 2012-04-05T21:5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tsdseua (yuki)》之銘言:
: 幫我朋友代問的問題
: 請問一下各位幼教老師,我朋友他最近要申請去修主管班的課程
: 需要開立在職的証明,可是他目前工作的幼稚園園長不幫他開在
: 職証明,因為我朋友他要做到今年七月底離職的關係,園長說除
: 非她留下來繼續幫他工作,才會幫她開立在職証明,那個園長還蠻現實的
: 去年九月就說要離職了,後來他說他找不到人人手不夠,
: 後來我朋友才答應他留下來再做一年的,沒想到現在又拿不幫他開立在職証明來威脅她。
: 而且整個幼稚園的資料全都是我朋友在幫他弄的,他只說 他不會用電腦就全丟給
: 我朋友弄,搞得天天都加班,而且又沒加班費,要帶班級又要弄整個幼稚園的資料說,
: 早上如果遲到一分鐘就要扣薪水的..........。
: 請問有其他辦法可以申請到在職証明嗎,
: 不然那個園長一直都不開在職証明給我朋友說
: 可以去那個單位檢舉這間幼稚園的嗎??
: 麻煩各位有經驗的幼教老師可以幫幫我朋友解決這個問題,感謝大家唷。
: 我朋友是在新北市的私立小間幼稚園工作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17 條
幼兒園應提供教保服務人員下列資訊:
一、人事規章及相關工作權益。
二、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審核之結果。
三、在職成長進修研習機會。
四、參加教保服務人員組織權益。
幼兒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幼兒園
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
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
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服務及員工
權益重要事務決策之機制。
二、違反第十七條規定,未提供教保服務人員相關資訊、違反第十九條第
二項規定,拒不開立服務年資證明。
-----------------------------------------------------------------
第 19條
幼兒園園長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二、在幼兒園(含本法施行前之幼稚園及托兒所)擔任教師或教保員五年
以上。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
關科系、所、學位學程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
格。
前項第二款之服務年資證明應由服務之幼兒園開立,或得檢附勞工保險局
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證明文件,並均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確認其服務事實。
園長資格的服務年資證明是可以用勞保證明代替的
但目前是要上主管班 尚未修畢
問問看在職證明是否可用勞保證明代替
--
簡單的幸福
http://blog.xuite.net/cobaltblue17/newstart
--
: 幫我朋友代問的問題
: 請問一下各位幼教老師,我朋友他最近要申請去修主管班的課程
: 需要開立在職的証明,可是他目前工作的幼稚園園長不幫他開在
: 職証明,因為我朋友他要做到今年七月底離職的關係,園長說除
: 非她留下來繼續幫他工作,才會幫她開立在職証明,那個園長還蠻現實的
: 去年九月就說要離職了,後來他說他找不到人人手不夠,
: 後來我朋友才答應他留下來再做一年的,沒想到現在又拿不幫他開立在職証明來威脅她。
: 而且整個幼稚園的資料全都是我朋友在幫他弄的,他只說 他不會用電腦就全丟給
: 我朋友弄,搞得天天都加班,而且又沒加班費,要帶班級又要弄整個幼稚園的資料說,
: 早上如果遲到一分鐘就要扣薪水的..........。
: 請問有其他辦法可以申請到在職証明嗎,
: 不然那個園長一直都不開在職証明給我朋友說
: 可以去那個單位檢舉這間幼稚園的嗎??
: 麻煩各位有經驗的幼教老師可以幫幫我朋友解決這個問題,感謝大家唷。
: 我朋友是在新北市的私立小間幼稚園工作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 17 條
幼兒園應提供教保服務人員下列資訊:
一、人事規章及相關工作權益。
二、教保服務人員資格審核之結果。
三、在職成長進修研習機會。
四、參加教保服務人員組織權益。
幼兒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幼兒園
負責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
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為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
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服務及員工
權益重要事務決策之機制。
二、違反第十七條規定,未提供教保服務人員相關資訊、違反第十九條第
二項規定,拒不開立服務年資證明。
-----------------------------------------------------------------
第 19條
幼兒園園長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二、在幼兒園(含本法施行前之幼稚園及托兒所)擔任教師或教保員五年
以上。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
關科系、所、學位學程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之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及
格。
前項第二款之服務年資證明應由服務之幼兒園開立,或得檢附勞工保險局
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證明文件,並均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確認其服務事實。
園長資格的服務年資證明是可以用勞保證明代替的
但目前是要上主管班 尚未修畢
問問看在職證明是否可用勞保證明代替
--
簡單的幸福
http://blog.xuite.net/cobaltblue17/newstart
--
All Comments
By Megan
at 2012-04-09T13:32
at 2012-04-09T13:32
Related Posts
開立在職証明
By Ophelia
at 2012-04-05T21:40
at 2012-04-05T21:40
阿摩百人賽連署
By Damian
at 2012-04-05T20:29
at 2012-04-05T20:29
夾在園長與搭班老師之間的衝突怎麼辦?
By Regina
at 2012-04-05T20:29
at 2012-04-05T20:29
實在觀是什麼阿
By Jacky
at 2012-04-04T23:15
at 2012-04-04T23:15
暑假幼稚園代班可能嗎?
By Daph Bay
at 2012-04-03T20:33
at 2012-04-03T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