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1/12國父誕辰、12/25行憲紀念是否需補?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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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人資大大
小弟我公司是週一到週五為上班日,週六日為休假日,
依照現行的法條,11/12國父誕辰(週六)&12/25行憲記念日(週日)是否需要另外各補一天休假日?

如果需要補休假的話,請問是依據現行的哪一條法條?
我在勞動部的網頁上都搜尋不到,連函釋也沒查到相關的條文。
只有查到104年的新聞說104年1月1日起國定假日遇休假日需補假一天&台北市勞動部的問與答裡面有說需補假,但是都查不到相關條文……

在這請求人資大大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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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1-07
https://goo.gl/wNZRZ 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 5-1條
Dinah avatarDinah2016-11-08
我覺得應該不是看上面那個辦法 因為這兩天不在這裡面
Enid avatarEnid2016-11-10
應該是沒有相關條文 勞動局那篇問答其實就可以用了
Gary avatarGary2016-11-13
勞基法縮短工時 所以這兩天政府如沒特別再說 就要補假
之前有問過相關單位 原po也可以打去問問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13
說錯 應該說上面那辦法 兩天沒寫在"應放假"裡面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1-17
借版問一下公司說因為已經周休二日 所以這兩天適逢假日
不補休 是違法的嗎,有什麼公告或罰則可提供給老闆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1-19
違法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11-22
goo.gl/69NHHT
Yuri avatarYuri2016-11-25
我們公司直接兌換成2天年假給大家啦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1-28
感謝一樓&二樓的大大解答!!
Hazel avatarHazel2016-11-29
感謝!ynwei大!就是這條函釋!曾經有新聞提到有,但是沒
說內容,我想應該就是這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