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FBAR/FATCA漏報帳戶的問題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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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這個版發文請多指教

目前的身分是:H1B第二年持有,但2016還17就變成Resident Alien

當初知道自己變Resident Alien時就有注意FBAR的問題

因為出國留學有申請留學貸款但沒有用完,當時估計餘額超過1萬美金的門檻

因此就有報這個帳戶上去


但當時對於FBAR沒有理解清楚,以為只要報有超過門檻的帳戶上去就好

所以也就只報了這個帳戶,而且每年都只報這個帳戶

結果最近才發現其實是只要總額度超過門檻, 所有帳戶都要報......orz

而且似乎連郵局的帳戶其實也需要報的樣子.....= =

再加上最近家人才跟我說我還有一個帳戶有台灣的股票,我根本不知道..XD

(疑似不知道是古早時期他們幫我買的還是配股還啥的他們就分過來)

這些帳戶+我郵局的帳戶應該是沒超過五萬美金FATCA的門檻,但我可能還要確認一下

因此我想請問版上的大大們:

(1)今年度的FBAR已經報了,所以如果我明年我把這些帳戶加進去FBAR申報裡,會引起

美國政府的疑慮嗎? 還是我乾脆補報FBAR(如果被罰款也就認了..orz)比較保險?

(2)如果很不幸的這些帳戶加起來剛好超過FATCA門檻,那麼我需要補報FATCA嗎?

還是下年度把這些加進去改報FATCA就可以了?


在此感謝大家的建議與指教了<(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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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1-25
Fatca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11-29
原來打錯了...orz, 那我改一下XD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2-02
除了 FBAR & FATCA 以外,你那個台灣股票如果有配息
Regina avatarRegina2021-12-06
那個配息要報在 1040 的收入裡,而且要繳稅其他帳戶的利息也是
Joseph avatarJoseph2021-12-10
台股配息如果交過稅可以credit抵免美國的稅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2-14
嗯明白了,看來之後要花點時間跟家人那邊要一下配息得資料X
Freda avatarFreda2021-12-13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