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關於三個月試用期的問題 - 公職Quintina · 2013-03-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小弟目前進到某公家機關工作,但有點跟不上, 聘書上是寫三個月試用,若未達標準,不正式聘用, 那我想問,如果到第二個月,他們不想用的話,有辦法解約嗎? 還是說不管他們認為我O不OK都一定要用到3個月? -- 公職All CommentsGeorge2013-04-01出大包移送法辦都可以了...-.-但是一般是等快到3個月評估Mason2013-04-05別想那麼多,要做好好做,不要做就直接談離職...John2013-04-09某縣長被起訴都可以復職了 不用想太多啦Related Posts請教一個很奇妙的報到問題圖書館電腦採購(財物採購)剛報到要做什麼 @@圖書館電腦採購(財物採購)請問高雄哪裡可以刷旅宿業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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