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一個實作實算拆除設備的採購案,有個項目是給廠商租用20噸吊卡的
費用,一台4000元,數量是20台。
而廠商給的出租簽單上,實際上是租23噸跟25噸吊卡,共計20台來載運廢棄物。
廠商立場是我租比較好的來載運廢棄物,也沒跟你多要錢。業務單位看法跟廠商一樣,就
沒有做任何契約變更,但會計覺得跟合約不一樣不太ok,
大家覺得是:
1.跟合約不一樣就是不行,依程序業務單位該補優規的簽准文
2.清運完了就好管廠商用什麼來運的,會計不過就是在找碴
3.雖然與合約不符但這種小事就算被查到也沒有風險,請會計就放水吧
大家會怎麼做呢
———————補充——————-
感謝各方面理性跟不理性的建議,說後續發展給大家參考。
這其實是去年的事情,業務單位跟大多的網友一樣看法,那時我是妥協了(理由如2.3)
但今年初,類似的例子又發生了,這次是某樣採購標的零組件,我沒妥協,請他補簽,他
就說為什麼以前不用現在要(這種話真的非常常聽到...阿就情況不同啊!)
我說情況/嚴重性都不一樣,他就酸我是主計治國,說我又不懂我憑什麼判斷的(大概是
資深ptt版友),他平常是還不錯的伯伯,他生氣的點是在於他覺得一樣的事情為什麼以
前可以現在不行。
我才突然發現,期許自己做好的主計是不可能的,只要我的判斷和別人不一樣,就是主計
治國。
這次的事件鬧到主管哪裡(說會計做事沒有標準)發文是想看看大家的看法,因為再來一
次我可能是不會妥協了。
--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一個實作實算拆除設備的採購案,有個項目是給廠商租用20噸吊卡的
費用,一台4000元,數量是20台。
而廠商給的出租簽單上,實際上是租23噸跟25噸吊卡,共計20台來載運廢棄物。
廠商立場是我租比較好的來載運廢棄物,也沒跟你多要錢。業務單位看法跟廠商一樣,就
沒有做任何契約變更,但會計覺得跟合約不一樣不太ok,
大家覺得是:
1.跟合約不一樣就是不行,依程序業務單位該補優規的簽准文
2.清運完了就好管廠商用什麼來運的,會計不過就是在找碴
3.雖然與合約不符但這種小事就算被查到也沒有風險,請會計就放水吧
大家會怎麼做呢
———————補充——————-
感謝各方面理性跟不理性的建議,說後續發展給大家參考。
這其實是去年的事情,業務單位跟大多的網友一樣看法,那時我是妥協了(理由如2.3)
但今年初,類似的例子又發生了,這次是某樣採購標的零組件,我沒妥協,請他補簽,他
就說為什麼以前不用現在要(這種話真的非常常聽到...阿就情況不同啊!)
我說情況/嚴重性都不一樣,他就酸我是主計治國,說我又不懂我憑什麼判斷的(大概是
資深ptt版友),他平常是還不錯的伯伯,他生氣的點是在於他覺得一樣的事情為什麼以
前可以現在不行。
我才突然發現,期許自己做好的主計是不可能的,只要我的判斷和別人不一樣,就是主計
治國。
這次的事件鬧到主管哪裡(說會計做事沒有標準)發文是想看看大家的看法,因為再來一
次我可能是不會妥協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