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個判例 合理ㄇ? - 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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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CARD看到有人分享的判例:

在10年前某個驗收官驗過一個工程
那個是活動中心上面放上蓄水池
屋頂可承載20公分水深
後來那個活動中心屋頂塌陷
原因是排水管被樹根堵住沒人清
水深變40公分
承載2倍重
最後那個驗收官被判刑求多少年我有點忘了
反正下場不是很好,好像在精神病院吧
同為監造技師也一起進去

另外一個是採購案
主辦人辦委設工程
上級主管交代換別家
以最低標決標
然後開標時開標紀錄寫低於底價70%顯不合理
決給次低標
後來被起訴圖利
原因是過去往年這家也是,所以被認定說圖利
因決標費用增加,有明知故意圖利第二低的廠商
後來緩刑1年,但工作也不見了

這種案例,只能說就算在怎麼小心,不受控的還是很多。
只能說夜路走多還是會碰到鬼


關於這兩個判例 採取什麼做法都會有事吧?
如何完美迴避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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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07-27
你的標題好像有點問題
George avatarGeorge2022-07-28
D能卡你也信?已有判例就序明調出判決書來讀啊,什麼工程
幹嘛不敢講?人云亦云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7-28
轉行就全身而退啦
Yuri avatarYuri2022-07-29
判決案號?
Leila avatarLeila2022-07-30
第一個應該是鬼扯,真實案例是豐原高中倒塌案
Edith avatarEdith2022-07-31
幻想文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7-31
把判決書貼出來看一下!圖利的構成要件很嚴格,通常不是
故意的很難滿足,看到那種被判圖利的人,絕對別相信他是
完全無辜這種鬼話。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8-01
避重就輕的說法吧,圖利要到判刑很難的,比收賄的
案子更明確違法才會構成